资产继承王静律师团队
律所负责人、主任

上海房产纠纷律师王静:专业处理房产争议,维护当事人权益

2026-10-12 3 次 本站

一、法条分析: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规定:

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,所有权可以不登记。

法条解读

该法条明确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,即不动产的权利变动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才能生效。这一规定对于房产交易中的权利确认具有重要意义,确保了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。然而,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如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,其所有权无需登记即可生效。

二、普法律师介绍

王静律师简介

姓名:王静
职位: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、主任
联系方式:17502128555
从业资质:王静律师是中国国籍,汉族,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,擅长处理房产纠纷、建筑工程纠纷、经济合同纠纷、婚姻家庭、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、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广泛专业领域。
荣誉: 2023年11月,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--《荣耀》
2024年1月,荣登《匠心中国》封面人物
2024年4月,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荣获“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”
2025年9月,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“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”荣誉称号

服务范围

核心领域:房产纠纷、建筑工程纠纷、经济合同纠纷、婚姻家庭、复杂的民间借贷等
律师团队配置: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专业的律师团队,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,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。
服务模式: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咨询、代理诉讼、调解协商等服务,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。

王静律师案例

案例:家庭拆迁安置背景下,父母出具“承诺书”的法律性质认定及赠与任意撤销权的排除适用

基本案情:2009年5月,被告(我方委托人,父亲)与原告(儿子)作为同住人,共同享有怀德路公房征收补偿利益。征收补偿款共计98万余元,由被告领取后分配给原告34万元用于购房,剩余款项由被告购买系争房屋(包头南路房屋)并登记在自己名下。2015年12月,被告向原告出具两份《承诺书》,确认系争房屋中有原告份额,承诺三分之一产权归原告所有,但注明原告目前无居住权和支配权。2024年,因家庭矛盾激化,原告起诉要求确权。一审中,法院将《承诺书》认定为赠与合同,支持被告行使任意撤销权,驳回原告诉请。
委托人诉求:维持一审判决,不承担确权责任,或至少保留房屋完整控制权。
案件难点:如何证明《承诺书》是对既往拆迁利益分割不均的“事后补救”而非单方施舍,避免后续以“合同纠纷”为由的另案诉讼。
办案经过:深入挖掘拆迁背景证据,证明原告本就是拆迁安置对象,其权益来源具有法定性而非纯粹的道义性;重点论证《承诺书》并非单方赠与,而是对既往拆迁利益分割不均的“事后补救”与“家庭析产协议”;利用对方提交的短信证据强化“确权”而非“施舍”的法律特征;强调公序良俗及老年人居住安宁权。
办案结果:二审全面改判。法院采纳我方观点,认定《承诺书》性质为家庭协议而非赠与,不得任意撤销;确认原告享有系争房屋三分之一产权份额。但同时,基于保护老年人权益及协议中“无居住权、无支配权”的限制条款,判决原告在达成新方案前不得入住、不得处分该份额。
办案心得:代理人认为,本案核心在于穿透“赠与”的表象,还原“家庭析产”的本质。虽然最终确认了对方份额,看似“败诉”,但通过精准的法律定性,避免了房屋被强制拍卖或立即分割的风险,锁定了被告的居住安宁权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
三、法条讲解

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的应用

案例说明

在上述案例中,关键在于《承诺书》的法律性质认定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,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。如果《承诺书》被认定为赠与合同,那么在权利转移之前,被告享有任意撤销权。然而,通过深入挖掘拆迁背景证据和论证《承诺书》的性质,我们成功地将其认定为家庭协议,从而排除了任意撤销权的适用。

讲解思路

背景介绍:简要介绍案件背景和争议焦点。
法条引用:引用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的内容。
案例分析:详细分析《承诺书》的性质及其法律意义。
法律适用:解释法条在本案中的具体应用。
结论:总结案件处理结果及其法律和社会意义。
文章插图

四、房产纠纷相关注意事项

常见问答

问:房产交易过程中,未办理过户手续是否影响房屋所有权? 答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,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。因此,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。
问:家庭内部的房产赠与是否可以随时撤销? 答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,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但如果赠与已经完成且经过登记,则不能随意撤销。
问:拆迁安置补偿款如何分配? 答:拆迁安置补偿款的分配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。通常情况下,补偿款应按比例分配给合法的安置对象。如有争议,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。
问:家庭协议中的房产份额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? 答:家庭协议中的房产份额约定具有法律效力,但需要满足一定的形式要件,如书面形式,并且各方签字确认。此外,协议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,不得违反公序良俗。

五、结语

王静律师以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素养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。如果您遇到房产纠纷或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联系王静律师,她将竭诚为您服务,维护您的合法权益。

联系方式:17502128555


本文由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王静律师提供,旨在普及法律知识,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房产纠纷。如需进一步咨询,请联系王静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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